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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90的本部分規定了緊固件制造者和經銷商在質量保證體系中應遵循的要求。這些要求的目的是為了減少或防止出現不合格緊固件產品,從而實現指定的特性接近于零缺陷的質量目標。本部分描述了從接收原材料開始,經過制造過程到交付給經銷商或用戶(裝配者)的要求。
本標準規定了金屬制壓力容器的建造要求。本部分規定了金屬制壓力容器材料、設計、制造、檢驗和驗收的通用要求。 本標準適用的設計壓力:鋼制容器不大于35MPa。 其他金屬材料制容器按相應引用標準確定。本標準適用的設計溫度范圍:設計溫度范圍:-269℃~900℃。鋼制容器不得超過按GB 150.2中列入材料的允許使用溫度范圍。其他金屬材料制容器按本部分相應引用標準中列入的材料允許使用溫度確定。
GB 150.3規定了壓力容器基本受壓元件的設計要求。 本部分適用于內壓圓筒和內壓球殼、外壓圓筒和外壓球殼、封頭、開孔和開孔補強以及法蘭的設計計算。 本部分給出了非圓形截面容器(規范性附錄A)、鋼帶錯繞筒體(規范性附錄B)、常用密封結構(資料性附錄C)和焊接接頭結構(資料性附錄D)的基本設計要求。 本部分還給出了關于低溫壓力容器的基本設計要求(規范性附錄E)。
本部分規定了GB 150適用范圍內的鋼制壓力容器的制造、檢驗與驗收要求;其他材料制壓力容器的制造、檢驗與驗收要求按相關標準。 本部分適用的壓力容器結構形式為單層焊接壓力容器、鍛焊壓力容器和多層壓力容器(包括多層筒節包扎、多層整體包扎、鋼帶錯繞和套合容器)。 對于奧氏體型鋼材制低溫壓力容器(設計溫度低于-196℃),由參與建造的各方協商規定附加的制造、檢驗與驗收要求,由設計單位在設計文件中予以規定。
本標準規定了金屬制熱交換器的通用要求,并規定了管殼式熱交換器材料、設計、制造、檢驗、驗收及其安裝、使用的要求。本標準的通用要求適用于管殼式熱交換器及其他結構型式熱交換器,本標準的所有內容適用于管殼式熱交換器。本標準適用的設計壓力:a) 管殼式熱交換器的設計壓力不大于35 MPa;b) 其他結構型式熱交換器的設計壓力按相應引用標準確定。本標準適用的設計溫度:a) 鋼材不得超過GB 150.2-2011列入材料的允許使用溫度范圍;b) 其他金屬材料按相應引用標準中列入材料的允許使用溫度確定。本標準中管殼式熱交換器適用的公稱直徑不大于4 000 mm,設計壓力(MPa)與公稱直徑(mm)的乘積不大于2.7×10<上標4>。超出1.5條范圍的管殼式熱交換器,可參照本標準進行建造。本標準不適用于下列熱交換器:a) 直接火焰加熱的熱交換器;b) 煙道式余(廢)熱鍋爐;c) 核能裝置中存在中子輻射損傷失效風險的熱交換器;d) 非金屬制熱交換器;e) 制冷空調行業中另有標準或行業標準的熱交換器。熱交換器界定范圍:a) 熱交換器與外部管道連接:1) 焊接連接的第一道環向接頭坡口端面;2) 螺紋連接的第一個螺紋接頭端面;3) 法蘭連接的第一個法蘭密封面;4) 專用連接件或管件連接的第一個密封面。b) 接管、人孔、手孔等的承壓封頭、平蓋及其緊固件;c) 非受壓元件與受壓元件的連接焊縫;d) 直接連接在熱交換器上的非受壓元件如支座、墊板等;e) 安裝在熱交換器上的超壓泄放裝置。
本標準規定了針葉樹和闊葉樹原木缺陷的術語和定義、分類。本標準適用于針葉樹和闊葉樹原木。原條參照執行。
本標準規定了煤灰熔融性測定的定義、方法提要、試劑和材料、儀器設備、試驗條件、測定步驟以及精密度等。本標準適用于褐煤、煙煤、無煙煤和水煤漿。
本標準規定了蒸餾分離-中和滴定法測定氮量。本標準適用于合金鋼及高溫合金中氮量的測定,不適用于不加鋁冶煉的硅鋼及其型材中氮量的測定。測定范圍:0.010%~0.50%。
GB/T 223的本部分規定了用惰性氣體熔融-熱導或紅外法測定氫含量的方法。本部分適用于鋼鐵中質量分數為0.6 μg/g~30.0 μg/g的氫含量的測定。
GB/T 223的本部分規定了用二安替比林甲烷分光光度法測定鋼鐵中鈦含量。本部分適用于質量分數為0.002%-0.80%鈦含量的測定。
本部分規定了溫度在高于室溫條件下金屬材料拉伸試驗方法的定義、符號和說明、試樣及其尺寸測量、試驗設備、試驗要求、性能測定、測定結果數值修約和試驗報告。本部分適用于溫度在高于室溫條件下金屬材料拉伸性能的測定。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金屬材料承受彎曲塑性變形能力的試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金屬材料相關產品標準規定試樣的彎曲試驗。但不適用于金屬管材和金屬焊接接頭的彎曲試驗,金屬管材和金屬焊接接頭的彎曲試驗由其他標準規定。
GB/T 325的本部分規定了鋼桶的分類、材料、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等。本部分適用于鋼桶的制造、流通、使用和監督檢驗。
GB/T 325的本部分規定了小總容量為208L、210L和216.5L全開口鋼桶的結構和尺寸。
GB/T 325的本部分規定了小容量為212L、216.5L和230L閉口鋼桶的結構和尺寸。
GB/T 325的本部分規定了總容量為200 L及以下全開口鋼桶的結構和尺寸。本部分適用于總容量為200 L及以下全開口鋼桶的制造。
GB/T 325的本部分規定了總容量為200 L及以下閉口鋼桶的結構和尺寸。本部分適用于總容量為200 L及以下閉口鋼桶的制造。
GB/T 328的本部分規定了高分子屋面防水卷材拉伸性能的試驗方法。 方法A(IS0 1421),是適用于所有材料的方法,對于方法A不適用的材料,如材料沒有斷裂,方法 B(GB/T 528)可用來測定拉伸性能。
本標準規定了鋼絲的分類方法及鋼絲生產和使用中有關的術語。本標準適用于制定鋼絲及相關領域的標準化文件和技術文件,用于規范鋼絲生產和使用過程中的分類和術語。
本標準規定了以纖維織物及織物粘合材料(如橡膠、塑料)制成的平型傳動帶(簡稱 “平帶”)的材料、結構、規格、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貯存和運輸。 本標準適用于具有織物結構,用于在規定使用條件下傳遞動力的平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