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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規定了止動墊圈的技術條件。
本標準規定了各種鉚釘的技術條件。
本標準規定了各種柱銷及錐銷的技術條件。
本標準規定了金屬制壓力容器的建造要求。本部分規定了金屬制壓力容器材料、設計、制造、檢驗和驗收的通用要求。 本標準適用的設計壓力:鋼制容器不大于35MPa。 其他金屬材料制容器按相應引用標準確定。本標準適用的設計溫度范圍:設計溫度范圍:-269℃~900℃。鋼制容器不得超過按GB 150.2中列入材料的允許使用溫度范圍。其他金屬材料制容器按本部分相應引用標準中列入的材料允許使用溫度確定。
GB 150.3規定了壓力容器基本受壓元件的設計要求。 本部分適用于內壓圓筒和內壓球殼、外壓圓筒和外壓球殼、封頭、開孔和開孔補強以及法蘭的設計計算。 本部分給出了非圓形截面容器(規范性附錄A)、鋼帶錯繞筒體(規范性附錄B)、常用密封結構(資料性附錄C)和焊接接頭結構(資料性附錄D)的基本設計要求。 本部分還給出了關于低溫壓力容器的基本設計要求(規范性附錄E)。
本標準規定了金屬制熱交換器的通用要求,并規定了管殼式熱交換器材料、設計、制造、檢驗、驗收及其安裝、使用的要求。本標準的通用要求適用于管殼式熱交換器及其他結構型式熱交換器,本標準的所有內容適用于管殼式熱交換器。本標準適用的設計壓力:a) 管殼式熱交換器的設計壓力不大于35 MPa;b) 其他結構型式熱交換器的設計壓力按相應引用標準確定。本標準適用的設計溫度:a) 鋼材不得超過GB 150.2-2011列入材料的允許使用溫度范圍;b) 其他金屬材料按相應引用標準中列入材料的允許使用溫度確定。本標準中管殼式熱交換器適用的公稱直徑不大于4 000 mm,設計壓力(MPa)與公稱直徑(mm)的乘積不大于2.7×10<上標4>。超出1.5條范圍的管殼式熱交換器,可參照本標準進行建造。本標準不適用于下列熱交換器:a) 直接火焰加熱的熱交換器;b) 煙道式余(廢)熱鍋爐;c) 核能裝置中存在中子輻射損傷失效風險的熱交換器;d) 非金屬制熱交換器;e) 制冷空調行業中另有標準或行業標準的熱交換器。熱交換器界定范圍:a) 熱交換器與外部管道連接:1) 焊接連接的第一道環向接頭坡口端面;2) 螺紋連接的第一個螺紋接頭端面;3) 法蘭連接的第一個法蘭密封面;4) 專用連接件或管件連接的第一個密封面。b) 接管、人孔、手孔等的承壓封頭、平蓋及其緊固件;c) 非受壓元件與受壓元件的連接焊縫;d) 直接連接在熱交換器上的非受壓元件如支座、墊板等;e) 安裝在熱交換器上的超壓泄放裝置。
本標準規定了普通螺紋的公差和標記。普通螺紋的基本牙型和直徑與螺距系列分別符合GB/T 192和GB/T 193標準的規定。本標準適用于一般用途緊固螺紋。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煤中全水分的方法提要、試劑和材料、儀器設備、樣品、測定步驟、結果計算、方法精密度和試驗報告。本標準規定的氮氣干燥法(方法A1和方法B1)適用于所有煤種;空氣干燥法(方法A2和方法B2)適用于煙煤(易氧化的煤除外)和無煙煤。本標準以方法A1作為仲裁方法。
本標準規定了煤灰熔融性測定的定義、方法提要、試劑和材料、儀器設備、試驗條件、測定步驟以及精密度等。本標準適用于褐煤、煙煤、無煙煤和水煤漿。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煤對二氧化碳化學反應性的方法提要、試劑和材料、儀器設備、樣品、測定準備、測定步驟、結果表述、方法精密度和試驗報告。本標準適用于褐煤、煙煤、無煙煤和焦炭。
警告:適用本標準的人員應有正規實驗室工作的實踐經驗。本部分并為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問題。使用者有責任采取適當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證符合有關法規規定的條件。GB/T 223的本部分規定了用蒸餾分離-鉬藍分光光度法測定砷含量。本部分適用于鋼鐵及合金中質量分數為0.0005%~0.10%砷含量的測定。
本標準適用于鋼鐵、合金鋼、高溫合金及精密合金中鉭量的測定。測定范圍:0.010~0.50%。 本標準遵守GB1467-78《冶金產品化學分析方法標準的總則及一般規定》。
本標準規定了用管式爐內燃燒后碘酸鉀滴定法測定硫含量。 本標準適用于鐵、鋼、高溫合金和精密合金中0.0030%(m/m)~0.20%(m/m)硫含量的測定。
警告:使用本部分的人員應有正規實驗室工作的實踐經驗。本部分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問題。使用者有責任采取適當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證符合有關法規規定的條件。GB/T 223的本部分規定了用管式爐內燃燒后氣體容量法測定碳含量。本部分適用于鋼、鐵、高溫合金和精密合金中質量分數為0.10%~2.00%碳含量的測定。
本標準規定用管式爐內燃燒后重量法測定碳含量。 本標準適用于鐵、鋼、高溫合金和精密合金中0.10%(m/m)~5.00%(m/m)碳含量的測定。
本標準規定了用管式爐內燃燒后重量法或管式爐內燃燒后氣體容量法測定非化合碳含量。 本標準適用于鐵和碳鋼中0.030%(m/m)~5.00%(m/m)非化合碳含量的測定。
GB/T 223的本部分規定了用惰性氣體熔融-熱導或紅外法測定氫含量的方法。本部分適用于鋼鐵中質量分數為0.6 μg/g~30.0 μg/g的氫含量的測定。
GB/T 223的本部分規定了用感應爐燃燒后紅外吸收法測定鋼鐵中硫含量的方法。本方法適用于質量分數為1.10%~0.35%硫含量的測定。
GB/T 223的本部分規定了用感應爐燃燒后紅外吸收法測定鋼鐵中硫含量的方法。本部分適用于質量分數為0.002%-0.10%的硫含量的測定。
GB/T 223的本部分規定了用感應爐燃燒后紅外吸收法測定鋼鐵總碳含量的方法。本部分適用于質量分數為0.003%~4.5%的碳含量的測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