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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規定了針葉樹和闊葉樹原木缺陷的術語和定義、分類。本標準適用于針葉樹和闊葉樹原木。原條參照執行。
本標準規定了水泥化學分析方法、X射線熒光分析方法和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法對燒失量(LOI)、SO<下標3>、不溶物(IR)、SiO<下標2>、Fe<下標2>O<下標3>、Al<下標2>O<下標3>、CaO、MgO、TiO<下標2>、Cl<上標->、K<下標2>O、Na<下標2>O、S<上標2->、MnO、P<下標2>O<下標5>、CO<下標2>、ZnO、F<上標->、游離氧化鈣(fCaO)、SrO的測定。水泥化學分析方法又分為基準法和代用法。如果同一成分列了多種測定方法,當有爭議時以基準法為準。本標準適用于通用硅酸鹽水泥和制備上述水泥的熟料、生料及指定采用本標準的其他水泥和材料。
本標準適用于合金鋼、高溫合金、精密合金中鈮量的測定。測定范圍:1.00%以上。 本標準遵守GB1467-78《冶金產品化學分析方法標準的總則及一般規定》。
本標準適用于鋼鐵、合金鋼、高溫合金及精密合金中鉭量的測定。測定范圍:0.50~2.00%。 本標準遵守GB1467-78《冶金產品化學分析方法標準的總則及一般規定》。
本標準適用于鋼鐵、合金鋼、高溫合金及精密合金中鉭量的測定。測定范圍:0.010~0.50%。 本標準遵守GB1467-78《冶金產品化學分析方法標準的總則及一般規定》。
本標準適用于鋼鐵、高溫合金、精密合金中鋅量的測定。測定范圍:0.0015~0.005% 本標準遵守GB1467-78《冶金產品化學分析方法標準的總則及一般規定》。
GB/T 328的本部分規定了工廠制造的瀝青屋面防水卷材的礦物料粘附性的測定裝置與試驗程序。也可用于其他相關場合。
本標準規定了煤炭分析試驗有關的術語及其定義、符號、分析試驗煤樣、溶液濃度、測定、結果表述、結果換算、方法精密度和試驗記錄等。本標準適用于各種煤炭分析試驗方法標準、文件、書刊、教材和手冊。
警告:本標準規定的一些實驗過程可能導致危險情況,使用者有責任采取適當的安全和健康措施。本標準規定了化學試劑中硝酸鈉的性狀、規格、試驗、檢驗規則和包裝及標志。 本標準適用于化學試劑中硝酸鈉的檢驗。
警告:本標準規定的一些實驗過程可能導致危險情況,使用者有責任采取適當的安全和健康措施。本標準規定了化學試劑中硝酸鉀的性狀、規格、試驗、檢驗規則和包裝及標志。 本標準適用于化學試劑中硝酸鉀的檢驗。
本標準規定了化學試劑三水合乙酸鈉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包裝及標志。
本標準規定了化學試劑無水乙酸鈉的性狀、規格、試驗、檢驗規則和包裝、貯存、運輸及標志。本標準適用于化學試劑無水乙酸鈉的檢驗。示性式:CH<下標3>COONa相對分子質量:82.02(根據2011年相對原子質量)
本標準規定了紙漿乙醚抽出物的測定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各種化學漿和半化學漿。
GB/T 1033本部分規定了非泡沫塑料密度的三種測定方法:方法A:浸漬法,適用于除粉料外無氣孔的固體塑料。方法B:液體比重瓶法,適用于粉料,片料,粒料或制品部件的小切片。方法C:滴定法,適用于無孔的塑料。本部分適用于塑料的或擠出的非泡沫塑料,以及粉料、片料和顆粒狀非泡沫塑料。
警告:本部分的應用可能會涉及到一些危險的材料、操作或設備。本部分沒有針對可能存在的有關應用的全部安全問題做出說明。本部分的使用者有責任在使用前建立適用于本部分的安全健康條款并確定本部分的使用規范。GB/T 1033的本部分規定了用密度梯度柱測定非泡沫塑料密度的方法。本部分適用于模塑或擠出的無孔非泡沫塑料固體顆粒。
警告:本部分的應用可能會涉及到一些危險的材料、操作或設備。本部分沒有針對可能存在的有關應用的全部安全問題做出說明。本部分的使用者有責任在使用前建立適用于本部分的安全健康條款并確定本部分的使用規范。GB/T 1033的本部分規定了內部不含孔隙的任何形狀的固體非泡沫塑料的密度或比容的測量方法。
1.1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平板或曲面形狀的固體塑料在厚度方向吸水性的方法。本標準也規定了當試樣進入水中或在一定濕度的條件下,測量規定塑料試驗樣尺寸的吸水量。對單相材料假設通過試樣厚度方向上具有恒定吸水性的費克擴散行為,那么可以測定通過厚度方向的水分擴散系數。該模型對均質材料和增強聚合物基料在玻璃化溫度以下的試驗是有效的。然而一些兩相基料,如固化的環氧樹脂可能要求多相吸收模型,不包含在本標準范圍內。1.2 材料的吸水性和(或)擴散系數適于比較塑料暴露于相同條件下的平衡吸水量。若在非濕度平衡條件下比較材料的性能,就不局限于單相費克擴散行為。1.3 另一種情況是在一定時間內將規定尺寸的塑料試樣浸泡于水中或規定的濕度下,該方法可用于相材料不同批次的比較,或給定材料質量控制。所有試樣盡可能相同,有相同的物理性質即表面光潔度。內應力等。然而在這些條件下試樣達不到平衡吸水性,所以該試驗不能用于比較不同種類塑料的吸水性。為了保證結果的可靠性,建議試驗同時進行。1.4 本標準得到的結果適用于大多數塑料,但不適用于具有吸水性和毛細管效應的泡沫塑料、顆?;蚍勰?。塑料暴露于潮濕條件一定時間,可用于塑料間的相互比較。測定擴散系數的試驗不適用于所有塑料。方法2不適用于浸入沸水中后不能保持形狀的塑料(見6.4)。
本標準規定了用石英膨脹計測定塑料在-30℃~30℃線膨脹系數的方法。本標準適用于使用石英膨脹計對線膨脹系數大于1×10<上標-6>℃<上標-1>的塑料材料的線膨脹系數進行測定。本標準不適用于線膨脹系數很低(小于1×10<上標-6>℃<上標-1>)的材料。對于低膨脹系數的材料,建議使用干涉計或電容技術。
GB/T 1040的本部分規定了在規定條件下測定塑料和復合材料拉伸性能的一般原則,并規定了幾種不同形狀的試樣以用于不同類型的材料,這些材料在本標準的其他部分予以詳述。本方法用于研究試樣的拉伸性能及規定條件下測定拉伸強度、拉伸模量和其他方面的拉伸應力/應變關系。本方法適用于下列材料:——硬質和半硬質(見3.12和3.13)熱塑性模塑、擠塑和澆鑄材料,除未填充類型外還包括填充的和增強的混合料,硬質和半硬質熱塑性片材和薄膜;——硬質和半硬質熱固性模塑材料,包括填充的和增強的復合材料,硬質和半硬質熱固性板材,包括層壓板;——混入單向或無定向增強材料的纖維增強熱固性和熱塑性復合材料,這些增強材料如氈、織物、無捻粗紗、短切原絲、混雜纖維增強材料、無捻粗紗和碾碎纖維等;預浸漬材料制成的片材(預浸料坯);——熱致液晶聚合物。鑒于ISO 1926,本方法一般不適用于硬質泡沫材料或含微孔材料的夾層結構材料。
1.1 GB/T 1040 的本部分在第 1 部分基礎上規定了測定厚度小于 1mm 的塑料薄膜或薄片拉伸性能 的試驗條件。 1.2 見 GB/T 1040.1-2006 中的 1.2 。 1.3 本部分通常不適用于測定以下材料的拉伸性能: a)泡沫塑料; b)紡織纖維增強塑料。 1.4 見 GB/T1040.1-2006 中的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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