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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車輛和列車檢測系統的兼容性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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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規定了城市軌道交通線路用接觸網檢測車(以下簡稱“檢測車”)的使用條件、技術要求、試驗和驗收、備品備件與質量保證等。 本標準適用于采用標稱電壓為DC 750V或DC l500V,接觸網供電,走行軌回流的城市軌道交通線路用接觸網檢測車。
GB/T 24338的本部分規定了GB/T 24338其他部分的結構和內容。本部分規定了適用于整個標準的性能判據,第5章給出了電磁兼容管理相關信息。僅用本部分不足以判斷是否符合電磁兼容規范的基本要求,還需結合GB/T 24338的其他部分加以考慮。附錄A給出了對電磁兼容性行為有影響的軌道系統的特點。本部分不包括下列現象:核電磁脈沖、異常工作狀態和直接雷擊的感應影響。本部分規定的發射限值不適用于軌道系統內的有意發射裝置。本部分沒有涵蓋安全要求。本部分沒有考慮非電離輻射和醫療輔助設施的生物影響(如起博器)。
GB/T 24338的本部分規定了所有類型機車車輛(包括牽引車輛、拖車和城市街道使用的城市車輛)的發射與抗擾度要求。本部分適用的頻率范圍為0 GHz~400 GHz。沒有限值要求的頻段不需要進行測試。本部分的設備范圍以機車車輛以及每個能量接口(輸入和輸出)為界限:對于機車、列車、有軌電車等的界限到受流器(受電弓、受電靴)為止,對于拖車,到AC或DC輔助電源連接器為止。由于受流器是牽引車輛的一部分,因而不可能完全排除受到供電線路接口的影響。慢速試驗可使這些影響小化。本部分規定了機車車輛對外界的發射限值。有關軌道系統其他兼容性要求在EMC計劃中確認,例如GB/T 28807中的規定。安裝于機車車輛的所有設備應能滿足GB/T 24338.4的基本要求。在例外情況下,設備滿足其他EMC標準,但沒有資料能夠證明滿足GB/T 24338.4的要求時,需將該設備安裝于車輛系統后進行適當的EMC試驗和/或EMC分析和試驗,以確定該設備與GB/T 24338.4要求的差異。軌道系統作為一個整體的電磁干擾的處理見GB/T 24338.2。本部分的具體規定應與GB/T 24338.1的通用規定一起使用。
本標準規定了新造或改造軌道檢查車的車輛和軌道檢測設備的術語和定義、技術要求及試驗與驗收。本標準適用于標準軌距鐵路使用的構造速度小于或等于200km/h的軌檢車,各種寬軌、米軌和城市輕軌使用的軌檢車可參照使用。
本標準規定了城市軌道交通(以下簡稱“軌道交通”)區域安全防范系統的技術要求,是設計、制造和驗收軌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統產品的基本依據。 本標準適用于視頻安防監控系統、入侵報警系統、出入口控制系統、電子巡查系統、便攜式炸藥探測設備、毒氣探測系統、放射性物質探測系統、易燃液體檢測系統、X光安檢設備和實體防護等軌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統。
GB/T 28807的本部分規定了機車車輛產生的傳導干擾電流的限值要求和驗證機車車輛滿足這些限值要求的測量方法。本部分的限值要求僅適用于與本部分給出的軌道電路配套使用的機車車輛,本部分規定的評估方法可用于評估機車車輛與其他類型軌道電路的兼容性。本部分對機車車輛的干擾電流限值的推導給出指導說明,并規定了干擾電流限值的測量和評估方法。
GB/T 28807的本部分規定了機車車輛發射干擾的現場測量方法與評估方法,及對應的計軸器抗擾度測量。本部分適用于機車車輛與計軸器之間兼容性的驗證。本部分沒有規定列車檢測設備的類型。
本標準描述了機車車輛在特定線路運行所需相互認可的程序,描述了干擾電流、列車檢測系統電磁敏感度、牽引供電特性的測量方法以及程序。認可程序的結果成為“兼容性案例”的具有規范格式、滿足兼容性條件的證明文件。 認可程序也適用于影響兼容性的機車車輛、牽引供電或列車檢測系統的改進。 兼容性案例的范圍限于證明機車車輛與列車檢測系統特性(即限值)的兼容性。本標準中列車檢測系統僅涉及軌道電路或車輪檢測器。
本標準適用于鐵路工程的規劃、勘察、設計、施工及驗收等。
本規范適用于采用直線電機非粘著驅動、車輛裝設短定子、軌道中部設置感應板、鋼輪/鋼軌作為支撐和導向、列車高速度為100km/h的新建城市軌道交通直線電機牽引系統工程的設計。
本規范適用于采用常導電磁懸浮技術實現懸浮導向,通過直線感應電機實現牽引和電制動,高運行速度不超過120km/h的新建中低速磁浮交通工程的設計。
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改建的鐵路通信工程設計。
本規范適用于新建高速鐵路工程動態驗收。其他專門用于旅客運輸的新建鐵路工程動態驗收按照執行。
This International Standard describes a procedure for mutual acceptance of rolling stock to run over specific routes.It describes the methods of measurement of interference currents,the methods of measurement of the susceptibility of train detection systems,the characterisation of traction power supplies and the procedure for acceptance.The result of the acceptance procedure is a structured justification document referred to as a“compatibility case”,which documents the evidence that the conditions for compatibility have been satisfied The procedure is also applied to modifications of rolling stock,traction power supply or train detection systems which are considered to affect compatibility.The scope of the compatibility case is restricted to the demonstration of compatibility of rolling stock with a train detection system’s characterisation(e.g.gabarit).Train detection system in this standard refers only to a track circuit or those using wheel detec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