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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通空調設備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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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規定了供暖散熱器(以下簡稱散熱器)散熱量測定的術語和定義、符號與單位、測試樣品的選擇、測試系統配置和測試方法及測試報告。本標準適用于熱媒為水(熱媒溫度低于當地大氣壓力下水的沸點溫度)的散熱器標準散熱量的測定;測試樣品的標準散熱量不宜小于400 W,且不宜大于2 600 W。本標準不適用于自帶熱源散熱器。
本標準規定了小型貫流式通風機(以下簡稱“風機”)的術語和定義、型式與基本參數、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和貯存。本標準適用于葉輪外徑不大于300mm的小型貫流式通風機。
本標準規定了組合式空調機組(簡稱機組)的術語和定義、分類與標記、材料、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產品樣本和說明書的基本內容等。本標準適用于以功能段為組合單元,能夠完成空氣輸送、混合、加熱、冷卻、去濕、加濕、過濾、消聲、熱回收等一種或幾種處理功能的機組。冷媒為鹽水、乙二醇和直接蒸發盤管以及采用電加熱器的機組,可參照使用。本標準不適用于自帶冷、熱源的空調器機(器)、風機盤管機組、暖風機等。
本標準規定了空氣冷卻器與空氣加熱器(簡稱空氣換熱器)的術語和定義、分類和標記、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等。本標準適用于以水、乙二醇溶液、蒸汽為介質,用于冷卻或加熱強制流動的空氣換熱器。
本標準界定了供暖、通風、空調、凈化設備的構造、性能通用術語和定義。本標準適用于供暖、通風、空調、凈化設備的設計、生產和應用,也適用于供暖、通風、空調、凈化設備的科研、教學和出版工作。本標準不適用于鍋爐等熱源設備和交通工具使用的供暖設備、消煙、排毒設備和通用的風機等通風設備以及交通工具和特殊用途的空調設備。
本標準規定了風管送風式空調(熱泵)機組(以下簡稱“空調機”)的術語和定義、型式和基本參數、要求、試驗、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等。本標準適用于風管送風式空調(熱泵)機組。
本標準規定了多聯式空調(熱泵)機組(以下簡稱“機組”)的術語和定義、型式、型號和基本參數、要求、試驗、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等。本標準適用于使用GB/T 7778規定的A1類制冷劑的多聯式空調(熱泵)機組。使用A2L類制冷劑的機組及雙制冷循環系統和多制冷循環系統可參照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潔凈手術室或其他類似的有微生物控制要求場所用空氣調節機組(以下簡稱“空調機組”)的定義、型式和基本參數、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等。 本標準適用于直接蒸發式或冷水式或兩者組合在一起的潔凈手術室用空氣調節機組。
本標準規定了單元式空氣調節機的能效等級、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采用電機驅動壓縮機、室內機靜壓為0 Pa(表壓力)的單元式空氣調節機、計算機和數據處理機房用單元式空氣調節機、通訊基站用單元式空氣調節機和恒溫恒濕型單元式空氣調節機。本標準不適用于多聯式空調(熱泵)機組、屋頂式空氣調節機組和風管送風式空調(熱泵)機組。
本標準規定了鑄鐵供暖散熱器(以下簡稱散熱器)的術語和定義、分類與標記、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供暖系統,以溫度不高于130 ℃的熱水和壓力不大于0.2 MPa的蒸汽為熱媒的鑄鐵散熱器。
本部分規定了物業管理數字化技術應用的構成、管理和其他數字技術應用服務。 本部分適用于物業管理企業從事建筑及居住區物業管理數字化技術應用管理,也可作為房地產開發企業和系統集成商在確定物業管理數字化技術應用需求,以及選擇智能化系統功能與技術時的參考依據。
本標準涉及在氣體媒質噪聲控制中消聲器的實際選型,詳細說明了消聲器的供應商或者制造商與使用者各方能夠達成一致的聲學要求和運行要求。本標準描述了消聲器運行的基本原理,但不是消聲器的設計指導文件。 本標準所描述的消聲器適用于: ——暖通、空調設備 (HVAC) 中,降低系統噪聲和防止串音; ——防止或降低高聲級房間通過通風口的聲音傳輸; ——降低由高壓管道產生的排氣放空噪聲; ——降低由內燃機產生的進氣和排氣噪聲; ——降低從風機、壓縮機和渦輪機發出的進口和出口噪聲。 消聲器根據類型、性能特征和應用進行分類。本標準對于有源和自適應無源的噪聲控制系統不作詳細論述。
本標準規定了蒸發式冷氣機的術語和定義、型式、要求、試驗、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于工業、商業或其他公共建筑的蒸發式冷氣機。
本標準規定了圖書館和檔案館紙質文獻庫的基本特征及文獻的保存、保護要求。本標準適用于需要長期或永久保存的紙質文獻。本標準不包括非紙質文獻的保存要求,如膠片的、磁性的、光學的和電子的文獻等。本標準也不包括文獻庫的管理程序。
本標準規定了制冷用容積式單級制冷壓縮機并聯機組(以下簡稱“機組”)的術語和定義、型式與基本參數、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于以R22、R134a、R404A、R407C、R410A和R507為制冷劑的制冷用容積式單級制冷壓縮機并聯機組。采用其他制冷劑的、以及帶經濟器的制冷用容積式單級制冷壓縮機并聯機組可參照執行。
本標準規定了多聯式空調(熱泵)機組(以下簡稱:多聯式機組)的術語和定義、應用設計、安裝、調試、試運行及驗收。本標準適用于采用R22、R410A、R470C制冷劑的多聯式機組;也適用于低環境溫度空氣源多聯式機組。發動機驅動的多聯式機組、水源多聯式機組以及采用其他制冷劑的上述組可參照執行。
本標準規定了熱泵式熱回收型溶液調濕新風機組的術語和定義、型式與基本參數、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于以吸濕性溶液為工質的、帶有排風全熱回收的、以熱泵驅動的溶液調濕新風機組。本標準不適用于送風含濕量低于6g/kg的深度除濕場合的設備。
本標準規定了空氣源單元式空調(熱泵)熱水機組(以下簡稱“機組”)的術語和定義、分類與命名、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于以電動機-壓縮機驅動,采用蒸氣壓縮制冷循環,以空氣為熱源,可以同時或兼有提供生活熱水和室內空氣調節功能的(熱泵)熱水機組。
本標準規定了鋼制采暖散熱器的分類與型號,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使用說明書和合格證,包裝、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中,以不高于95 ℃的熱水或不高于0.3 MPa的飽和蒸汽為熱媒的鋼制采暖散熱器(以下簡稱散熱器)、
本標準規定了空調設備用加濕器(簡稱加濕器)的術語和定義、分類與標記、結構和材料、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等。本標準適用于在舒適性、工藝性條件下的通風、空氣調節和空氣凈化系統或設備中使用的加濕器。本標準不適用于攜帶式家用加濕器,醫用蒸餾器和空氣洗滌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