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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規定了對音頻、視頻、信息技術和通信技術、商務和辦公機器領域內的電氣和電子設備的安全要求。不包括設備的性能或功能特性的要求。本文件適用于額定電壓不超過600 V的上述電氣和電子設備。本文件也適用于:——預定要安裝在本設備中的元器件和組件。如果裝有這種元器件和組件的完整設備符合本文件的要求,則這種元器件和組件就不需要符合本文件中每一條的要求。——預定給本文件范圍內的其他設備供電的外部電源單元。——預定與本文件范圍內的設備共同使用的附件。——安裝在受限制接觸區內的大型設備。對具有大型機械部件的設備,可能需要附加要求。——在熱帶地區使用的設備。本文件還適用于預定安裝在室外場所的音視頻、信息技術和通信技術設備。對室外設備的要求在相關時,也適用于直接安裝在戶外用來為要安裝在戶外場所的音視頻、信息技術和通信技術設備提供殼體的室外外殼。具體結構要求見附錄Y。每種安裝形式可能有特殊要求。另外,本文件不包含對室外設備防直擊雷影響的保護要求。除制造商另有規定外,本文件假定高海拔為5 000 m。IEC 62368-3中給出了對能通過通用通信電纜,例如USB或以太網(PoE)提供直流電源的設備的附加要求。IEC 62368-3不適用于:——使用專有連接器供電的設備;或——使用專有協議供電的設備。本文件說明了對一般人員、受過培訓的人員和熟練技術人員的安全防護。對于明顯為兒童設計或預定為兒童使用或對兒童特別有吸引力的設備可能需要采用附加要求。本文件不適用于:——具有非自含危險運動部件的設備,例如機器人設備。和——個人護理機器人,包括移動服務機器人、物理助理機器人和個人運載機器人;和——不與設備構成整體的電源系統,例如電動機發電機組、電池備用系統和配電用變壓器。本文件未涉及:——除例行試驗外的制造過程;——熱分解或燃燒所釋放的氣體的傷害影響;——廢棄處置方法;——運輸的影響(除本文件規定的以外);——材料、元器件或設備自身儲存的影響;——特殊輻射,例如α粒子和β粒子引起傷害的可能性;——輻射或對流的熱能引起熱傷害的可能性;——可燃液體引起傷害的可能性;——設備在富氧或易爆炸性環境中的使用;——在第7章規定以外的化學物質中的暴露;——靜電放電事件;——暴露在電磁場中;——環境問題;或——功能安全的要求,與工作場所有關的要求除外。
本部分規定了以下方法和方法學:● 方法——有關智能變送器功能的評價方法;——有關智能變送器操作特性及其靜態、動態性能的試驗方法。● 方法學——有關確定可靠性和探測故障所使用的診斷基本模型的學問;——有關確定智能變送器在通信網絡中通信能力的方法的學問。這些方法和方法學適用于把一個或多個物理量、化學量或電量轉換成通信網絡(見IEC 61158系列標準或其他標準)用數字信號或轉換成模擬電信號(見IEC 60381系列標準)的智能變送器。本部分所列方法和方法學主要用于:——制造商確定自己產品的性能;——用戶或獨立測試試驗室驗證設備的性能規范。建議智能變送器的制造商在早期開發階段就開始應用GB/T 17614的本部分。本部分通過以下方法對智能變送器的設計評審提供指導:——以結構化的方法制定硬件和軟件設計評審檢查表;——在不同環境和運行條件下對其性能、可信性和可操作性進行檢驗測量的試驗方法;——獲得報告數據的方法。
本標準規定了用于協調現有標準的集成和未來標準的開發的框架,以便各開放式edi參與方通過開放式edi進行相互工作,同時,本標準還為這些標準提供了參考。因此,本標準的作用是通過提供標準開發者使用的語境來指導實現開放式edi所需的標準化工作,保證相關的標準化建模和描述技術、服務、服務接口、協議的連貫性和完整性。本標準通過業務交易的兩個視角,描述了與開放式edi參與方使用的信息技術系統的互操作性有關的重要方面。這兩個視角是:開放式edi參與方之間的業務信息、業務約定、協定和規則等的業務方面;在開放式edi系統中支持業務交易的執行所需的信息技術方面。本標準既不是實施規范,也不是用于檢驗實施的一致性的基礎。
本標準在完全遵從ISO協議棧的基礎上,詳細規定了控制中心間通過廣域網和局域網交換實時數據的方法。它對集中式或分布式的體系結構均可提供支持。本標準覆蓋的交換數據包括實時數據信號、控制操作、時間序列數據、調度計劃、電能結算信息、遠方程序控制和事件通知等多種類型。 雖然TASE.2的初衷是提供控制中心間的數據交換方法,但其使用并不僅限于此,它可以適用于有類似要求的其他領域,如:發電廠、工廠自動化、過程控制自動化等。 本標準既不規定具體的實現或產品,也不對計算機系統內實體的實現和接口加以限制。本標準對實現的外部可視的功能及其一致性要求進行規定。
本標準定義了制造業信息化領域所用的有關技術術語,包括信息技術基礎理論部分的基本術語和信息技術在制造業中應用部分的技術術語,以及國內技術市場上出現的新的詞匯。本標準適用于與制造業信息化技術有關的科研、生產、工程、管理、經營、教育等部門。本標準技術內容支持現代設計工程和企業信息化所要求的設計、制造、管理、集成、通信互連、網絡及相關信息技術等方面的術語。
本標準旨在對GB/T 19001—2016的要求提供指南,并給出組織為滿足這些要求可能采取步驟的示例。本標準沒有增加、刪減或以任何方式修改這些要求。本標準沒有規定強制性的實施方法或提供任何首選的解釋方法。
GB/T 20274的本部分建立了信息系統安全技術保障的框架,確立了組織機構內啟動、實施、維護、評估和改進信息安全管理的指南和通用原則。本部分定義和說明了信息系統安全管理保障中反映組織機構信息安全管理保障能力的安全管理能力級,以及提供組織機構信息安全管理保障內容的管理保障控制類要求。本部分適用于涉及信息系統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機構的所有用戶、開發者和評估者。
本標準為組織的信息安全標準和信息安全管理實踐提供了指南,包括考慮了組織信息安全風險環境的控制的選擇、實現和管理。本標準被設計用于組織:a) 選擇控制,即基于GB/T 22080,在實現一個信息安全管理體系的過程中選擇控制;b) 實現通用的、可接受的信息安全控制;c) 制定組織自己的信息安全管理指南。
本標準規定了1000kV變電站監控系統的結構、硬軟件配置要求、系統功能、性能指標及運行環境要求等。本標準適用于新建、擴建、改建的交流1000kV變電站監控系統。
本標準規定了生產可靠電子簽名的簽名生成應用程序(SCA)的安全要求,內容包括:定義一種簽名生成環境的模型和簽名生成應用程序的功能模型;規定適用于功能模型中所有功能模塊的總體要求;規定簽名生成應用程序中每個功能模塊的安全要求,除了SSCD。本標準適用于所有用于生成可靠電子簽名的簽名生成應用程序。
本標準給出企業利用網絡化技術開展產品設計、制造、銷售、采購和管理等一系列制造活動的相關技術術語。本標準適用于我國面向制造業信息化的網絡化制造的開發、應用和測評。
本標準規定了1000kV變電站監控系統的驗收范圍、內容、方法和驗收規則。本標準適用于1000kV變電站監控系統的驗收。其他電壓等級變電站監控系統的驗收可參照使用。
本標準規定了物流網絡信息系統的風險評估、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管理要求。本標準適用于我國物流企業對信息系統或物流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進行規范與管理,并可作為相關機構對物流網絡信息系統進行安全評價的依據。
本標準規定了金融業使用生物特征識別機制鑒別人員身份的安全框架,介紹了生物特征識別技術的類型,闡述了有關應用問題。本標準也描述了實現架構,詳細規定了有效管理的小安全要求,也為人員提供了控制目標和使用建議。 本標準包括: ——使用生物特征識別技術,通過驗證其聲稱的身份或識別其個體身份,對參與金融服務的人員和雇員身份進行鑒別; ——根據風險管理的要求,對用戶登記時提交的憑證進行確認,以支持身份鑒別; ——在整個生命周期內,包括登記、傳輸、存儲、身份確認、身份識別以及終止等過程,對生物特征信息進行管理; ——生物特征識別信息在其生命周期內的安全性,包括數據完整性、源鑒別和機密性; ——生物特征識別機制在邏輯和物理訪問控制中的應用; ——保護金融機構及其客戶的監控措施; ——在整個生物特征識別信息生命周期中所使用的物理硬件的安全性。 本標準不包括: ——個體生物特征識別信息的隱私權和所有權; ——有關數據采集、信號處理與生物特征數據匹配、以及生物特征匹配決策流程等方面的具體技術; ——生物特征識別技術在非鑒別方面的便利性應用,如語音識別、用戶交互和匿名訪問控制等方面的使用。 本標準適用于由于數據機密性或其他原因而對生物特征信息進行加密的強制方式。
本標準概述了信息安全管理體系(ISMS),提供了ISMS標準族中常用的術語及其定義。本標準適用于所有類型和規模的組織(例如,商業企業、政府機構、非盈利組織)。
本標準規定了住宅通用布纜。住宅可能由一棟或多棟建筑組成,也可能一棟建筑中包含多個住宅。本標準規定的通用布纜支持以下三種應用:·信息和通信技術(ICT);·廣播和通信技術(BCT);·建筑物內的指令、控制和通信(CCCB)。本標準規定的布纜由下述一種或多種組成:·平衡布纜;·同軸布纜;·光纖布纜。本標準就下述內容規定了通用布纜的設計和配置要求:a)結構和拓撲結構;b)低配置;c)永久鏈路和信道的性能要求;d)連接點的位置和密度;e)對特定應用設備和外部網絡的接口;f)與其他建筑物服務的共存性。安全(電氣、火災等)和電磁兼容(EMC)的要求不在本標準范圍內,而由其他標準和法規所包括,然而,本標準給出的信息可能有助于滿足這些要求。
綜合業務操作視圖(BOV)本部分規定了開放電子數據交換參與方從某一劇本發送的信息,符合于開放電子數據交換標準,應允許在該劇本的語境中,通過引用該劇本而無需通過協定,由一個或多個開放電子數據交換方接收和處理這種信息。不過在任何開放電子數據交換事務中,法律要求和(或)從組織允諾產生的義務,可由應適用的法律環境或參與的組織之間的法律交換協定的形成來調節。開放電子數據交換各方需要遵守基于規則的行為和過程,并在開放電子數據交換[例如業務、操作、技術、法律和(或)審核的視角]中擁有作出承諾的能力。與BOV有關的這個標準處置商務框架和法律框架及其業務事務環境的基礎要求,另將信息技術和遠程通信環境的要求整合為一。本部分適用于“可移植性”和“互操作性”戰略方向外,還支持ISO/IEC JTC1的附加的策略方向“文化適應性”。這個BOV標準也支持從公共政策與顧客環境提出的要求,跨部門的要求以及處置同行業問題的需要。<上標7)>這個BOV標準將這些不同的要求集整合為一。見圖3。本部分允許對各種約束--包括法律要求,商務的和(或)貿易的合同條款,公共政策(例如保密與數據保護,產品或服務加標簽,顧客保護),法律和規章--進行定義并通過業務操作視圖明確集成到開放電子數據交換。這意味著本標準中的術語和定義用作不同業務操作要求集之間的公共橋梁,即允許將定義這些要求的各種代碼集和規則以電子方式集成到業務過程。本部分包含的方法體系和工具,用于將通用業務慣例以劇本、劇本屬性、角色、信息束和語義構件的形式規定為通用業務事務的各個部分。為達到這一
GB/T 31983的本部分規定了基于正交頻分復用(OFDM)技術的低壓窄帶電力線通信(PLC)物理層協議規范,包括物理層協議數據單元格式(PPDU)、信道編碼、交織、OFDM調制、物理層信號幀產生以及連續傳輸方式和工頻同步過零時隙傳輸方式等。本部分適用于3 kHz~500 kHz頻段通過室內或室外低壓交流配電線或直流輸電線進行數據傳輸和通信。在本部分物理層協議規范的基礎上,一個在低壓配電網上建立起的由多個通信節點組成的完整PLC系統還包括數據鏈路層(DLL,由介質訪問控制子層MAC和邏輯鏈路控制子層LLC組成),以及與具體應用情形相關的應用層。典型的低壓窄帶電力線通信應用情形包括智能電能表集中抄表(AMR)、AMI/AMM、家居智能控制、路燈控制、智能樓宇、四表集抄以及智能電網(Smart Grid)的其他應用,例如:電動車輛充電控制等。本部分同樣適用于中壓電力線通信,以及城市和農村的長距離電力線通信。
本標準規定了云計算參考架構(CCRA),包括云計算角色、云計算活動、云計算功能組件以及他們之間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