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訪問中科光析科學技術研究所官網!
免費咨詢熱線
400-635-0567
電動家具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點 擊 解 答??![]() |
本標準規定了兩類三種試驗方法,導則包括在每一種試驗方法中,本標準的導則可直接用于選擇合適的試驗方法,并在地震試驗應用。 本標準結合GB/T 2421一起使用。
本部分規定了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基本術語。本部分適用于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相關標準的制修訂以及其他相關技術文件的編制和技術交流活動。
除以下條文外,GB/T 3883.1-2014的這一章適用。增加:本部分適用于步行式和手持式草坪修整機、草坪修邊機,其具有非金屬纖維繩的切割元件或自由回轉的非金屬切割器件,分別以不大于10 J的動能,由站立的操作者進行割草作業,它們的額定電壓交流不大于250 V或直流不大于75 V。本部分不適用于:——切割器件不同于上述切割器件的剪刀型草坪修整機和草坪修邊機;——帶收集裝置的草坪修整機和草坪修邊機;——自進型草坪修整機和草坪修邊機。
本標準規定了在船舶布置圖中用于表示元件的符號。本標準適用于船舶布置圖中元件符號的表示。本標準中的符號按1:100的比例繪制。若布置圖按1:50或1:200的比例繪制,各個符號應按相應比例放大或縮小。所有符號應按其所表示設備的尺寸和比例來繪制。在2·1、3·1和4·1中規定的基本符號應與其他符號組合使用。組合實例見各符號表。本標準中未提及的各種特殊設備和機器等可用與其實際形狀相似的符號表示,且在說明圖例上注明編號予以區別。 表中規定的符號分類如下: a)艙壁(圍壁)和艙壁孔; b)艙室家具; c)衛生設備; d)廚房和洗衣間; e)修理間; f)航行設備等; g)甲板設備; h)梯、舷墻等; i)艙口和艙口蓋。
GB 4706.1的該章用下述內容代替。 本部分涉及打算放置在室內加熱的家用和類似用途的貯熱式室內加熱器的安全。對于單相器具,其額定電壓應不超過250V; 對于其他器具,其額定電壓不超過480V。 不作為一般家用,但對公眾仍存在危險的器具,例如在商店、輕工業和農場中由不熟悉用電的知識的人使用的器具屬于本部分范圍之內。 就實際情況而言,本部分所涉及的各種器具存在普遍危險,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圍環境中所有的人可能會遇到的。 然而,一般說來本部分并未涉及: —無人照看的幼兒和殘疾人使用器具時的危險; —幼兒玩耍器具的情況。 注101:注意下述情況: —本部分僅適用于整體的貯熱式室內加熱器,然而,如果和合理應用,它可以用作制定其他貯熱式室內加熱器的要求和試驗范圍的導則; —對于裝有直熱式電熱元件的加熱器,GB 4706.23也適用; —對于在車輛、船舶和飛機上使用的加熱器需要附加要求; —在許多里,附加要求由公共部門、勞動部門、供水部門和相關部門來個規定。 注102:本部分不適用于: —專為工業用途而設計的器具; —與建筑物結合一體的器具; —中央加熱系統; —桑那加熱器GB 4706.31; —室內加熱用柔性板狀電熱元件(IEC 60335-2-96); —預定在特殊環境,如有腐蝕性或爆炸性氣體(灰塵、蒸汽或瓦斯氣體)的地方使用的加熱器。
本部分規定了以剪切草坪為主要用途的大剪切寬度為200mm的電動手持式剪刀型草剪(以下簡稱草剪),其交流額定電壓不大于250 V,直流電壓不大于50 V。本部分適用于所有人員在正常使用和合理預見的誤用草剪過程中出現的一般危險。 EMC和除噪聲以外的環境方面要求不在本部分中考慮。
本標準規定了全社會經濟活動的分類與代碼。本標準適用于在統計、計劃、財政、稅收、工商等宏觀管理中,對經濟活動的分類,并用于信息處理和信息交換。
GB/T 4893的本部分適用于測定家具中木制件表面漆膜的附著力。本部分規定了用直角網格圖形切割漆膜穿透至基材時,評定漆膜從基材上脫離抗性的一種試驗方法。用這種經驗性的試驗方法測定的性能,除了取決于該漆膜對上道漆膜或基材的附著力外,還取決于其他因素。所以不能將這個試驗方法看作是定量地測量附著力值的一種方法。本部分所規定的試驗方法可用作通過/不通過試驗,或在適宜場合,用作一種六級分級試驗。當用于多漆膜體系時,可用來評定該漆膜體系中各道漆膜從其他每道漆膜上脫離的抗性。雖然本部分規定的試驗方法適用于硬質底材(鋼)和軟質底材(木材和塑料)上的漆膜,但這些不同底材需要采用不同的試驗步驟(見第6章)。本試驗方法不適用于總厚度超過250 μm的漆膜,也不適用于凹凸不平的漆膜。
GB/T 5094的本部分提供了技術項目信息的構成和選擇用作參照代號的適當字母代碼的指南和示例。
本標準規定了我國職業的分類結構、類別、代碼及說明。本標準適用于按職業分類的各種普查、調查統計及行政管理和國內外信息交流等。
GB6675的本部分適用于所有玩具,即設計用于或預定用于14歲以下兒童玩耍的任何產品或材料。本部分適用于消費者首次得到的玩具,也適用于通過合理的、可預見的正常使用和濫用測試后的玩具,除非另有特殊聲明。本部分規定了可接受的玩具結構特征的要求,包括形狀、尺寸、輪廓、間隙(如搖鈴玩具、小零件、銳利尖端、銳利邊緣、鉸鏈等)及某些玩具性能的參數要求(非彈性頭彈射物的大動能、某些乘騎玩具的小傾倒角等)。本部分規定了從新生嬰兒至14歲兒童使用的不同年齡組玩具的要求及測試方法。這些要求隨玩具所對應不同年齡組而不同。特定年齡組兒童使用的玩具的要求是根據危險的特性及兒童應對的智力和體力而制定的。
本標準適用于所有的玩具,即設計或預定供14歲以下兒童玩耍的所有產品和材料。除非特別申明,本標準不僅適用于任何在市場上銷售的玩具(含試用和免費贈送的玩具)及生產并供境內銷售的玩具,而且適用于正常使用及可預見的合理濫用后的玩具。 本標準不適用于不以兒童為使用對象的和使用中要求監管或符合特殊條件的玩具。
GB 7000的本部分規定了使用電光源、電源電壓不超過1 000 V的燈具的一般要求。本部分提出的要求和有關試驗包括:分類、標記、機械結構、電氣結構和光生物安全。本部分的每章都應與第0章和引用的其他相關章節一起閱讀。GB 7000第2部分的每個標準詳述了電源電壓不超過1 000 V的一個特定類型燈具或一組燈具的具體要求。為了便于修訂,這些部分單獨出版,而且當需要時,還會增添附加的部分。燈具光度數據的表述是由照明委員會(CIE)考慮提出的,因此本部分不涉及。本部分包括了帶有標稱脈沖電壓峰值不超過表11.2數值的觸發器的燈具的要求。這些要求適用于觸發器裝在鎮流器內和觸發器與鎮流器分開的燈具。觸發器裝在光源內的燈具的要求正在考慮之中。本部分包含了對半燈具的要求。總的來說,本部分包括了燈具的安全要求。本部分的目的是提供一套適用于多數類型燈具的要求與試驗,并被GB 7000第2部分的具體標準引用。因此,不應將本部分的本身看成對任何類型燈具的規定,本部分的條款只適于GB 7000標準特殊要求部分確定范圍內的特定類型的燈具。GB 7000第2部分的標準引用本部分某章要求時,規定了該章的適用程度、試驗順序,以及一些必要的附加要求。本部分的章節序號無特殊意義,每一型式燈具或一組燈具適用條款的順序由相應的GB 7000第2部分標準規定。GB 7000第2部分的所有標準都是獨立的,不引用標準內的其他特殊要求部分。當GB 7000第2部分的標準以“應用GB 7000.1中第…章要求”的措辭引用本部分任何章的要求時,這句話是應被解讀為:除了GB 7000第2部分的該標準涉及的特定型式燈具明顯不適用的以外,本部分該章的所有要求都適用。對IEC 60079覆蓋的防爆燈具,除了IEC 60079的要求以外,還要符合GB 7000標準(在GB 7000第2部分中選擇適用的)的要求,當GB 7000標準與IEC 60079標準有矛盾時,IEC 60079的規定優先。要關注含有“燈具設計信息”的光源性能標準,為使光源正常工作應遵循這些要求,但本部分不要求將光源性能試驗作為燈具型式試驗認可的一部分。工藝技術狀態帶來的安全方面的改進以進行中的修訂版和修改件為基礎的方式在標準內體現。區域性標準化機構可能在其派生的標準中有一個覆蓋符合制造商或標準化機構早先文件產品的聲明。聲明可以對這類產品提出應用標準的時間要求,即直到應使用新標準的規定日期以前,早先的標準可以繼續在生產時使用。
GB 10054的本部分規定了運載裝置不可進入的傾斜式貨用升降機(以下簡稱“升降機”)制造、安裝、使用、維護的安全和技術要求。本部分適用于動力驅動的、臨時安裝的、由建設施工工地人員使用的、服務于一個上部層站或工作區域延伸到導軌終端(例如在屋頂)的、帶有運載裝置的施工升降機。其具有下列特征:--只用于運送貨物;--運載裝置任何時候都禁止人員踏入;--運載裝置有導向;--運載裝置至少可在與垂直面成30°的方向上運行,且可在垂直方向和制造商規定的大傾角之間的任意角度下使用;--運載裝置由鋼絲繩和強制式傳動系統支撐;--運載裝置由操作者通過止-動式控制裝置控制;--運載裝置不使用任何對重;--運載裝置大額定載荷為300 kg;--運載裝置大速度為1.00 m/s;--導向裝置需要獨立結構物的支撐。本部分第4章列出了本部分識別的該機器在使用壽命期的各階段可能發生的各種危險,并指示了按制造商的規定來使用時消除或減小這些危險的方法。本部分的安全要求和/或措施涉及了升降機的底架、導軌、運載裝置、傳動裝置、電氣和/或液壓裝置和控制系統的設計。包括任何導軌支撐的設計,但不包括支撐結構物(例如建筑物或腳手架)和任何附墻架的設計。其他方面如任何混凝土、碎石、木材或其他基礎配置的設計、底部圍欄、升降通道的防護和上部層站,在本部分的使用說明書部分中論述。本部分未包括對下列情況的補充要求:--惡劣工作環境(例如極端氣候、強磁性場所);--防雷擊;--特殊情況(如潛在的爆炸環境)下應遵守的特殊規則;--電磁兼容性(發射、抗擾度);--
GB/T 13667的本部分規定了單、復柱書架的術語和定義、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使用說明、包裝、運輸及貯存。本部分適用于單、復柱書架。
GB/T 13667的本部分規定了積層式書架的結構和型號命名、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及貯存。本部分適用于積層式書架。
GB/T 13667的本部分規定了手動密集書架的術語和定義、分類與命名、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及貯存。本部分適用于手動密集書架。
GB/T 13667的本部分規定了電動密集書架的術語和定義、分類與命名、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及貯存。本部分適用于電動密集書架。
本標準規定了學科分類原則、學科分類依據、編碼方法,以及學科的分類體系和代碼。本標準適用于基于學科的信息分類、共享與交換,亦適用于宏觀管理和部門應用。本標準的分類對象的學科,不同于和行業。本標準的分類不能代替文獻、情報、圖書分類及學術上的各種觀點。
本標準規定了木材防腐的常用術語。本標準適用于針、闊葉樹圓材(包括原木、電桿、坑木、柱材等)、鋸材(包括板材、方材、枕木、木結構用材等)、木基復合材料以及其他木制品在使用前和使用中的木材防腐、木材阻燃相關領域。竹材、藤材等可參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