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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口紡織品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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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規定了我國職業的分類結構、類別、代碼及說明。本標準適用于按職業分類的各種普查、調查統計及行政管理和國內外信息交流等。
GB6675的本部分適用于所有玩具,即設計用于或預定用于14歲以下兒童玩耍的任何產品或材料。本部分適用于消費者首次得到的玩具,也適用于通過合理的、可預見的正常使用和濫用測試后的玩具,除非另有特殊聲明。本部分規定了可接受的玩具結構特征的要求,包括形狀、尺寸、輪廓、間隙(如搖鈴玩具、小零件、銳利尖端、銳利邊緣、鉸鏈等)及某些玩具性能的參數要求(非彈性頭彈射物的大動能、某些乘騎玩具的小傾倒角等)。本部分規定了從新生嬰兒至14歲兒童使用的不同年齡組玩具的要求及測試方法。這些要求隨玩具所對應不同年齡組而不同。特定年齡組兒童使用的玩具的要求是根據危險的特性及兒童應對的智力和體力而制定的。
GB 6675的本部分規定了在所有玩具上禁止使用的易燃材料的類別及某些可能接觸小型火源的玩具的易燃性能要求。本部分第5章所述的測試方法適用于在特定的測試條件下測試玩具或材料的易燃性能,其測試結果不能被用以確定這些玩具或材料在接近其他火源時完全沒有潛在的火災危險。本部分包括與所有玩具易燃性能有關的一般要求及對下列被認為易著火的玩具的具體要求和測試方法:--頭戴玩具:用毛發、絨毛或類似材料制成的胡須、觸須、假發等;模壓和織物面具;頭巾、頭戴飾品;頭戴玩具上的飄拂物,但不包括通常在禮品盒中提供的紙質花飾帽;--玩具化妝服飾和供兒童演出時所穿著的玩具;--供兒童進入的玩具;--含毛絨或紡織面料的軟體填充玩具(動物和娃娃等)。
GB 6675的本部分規定了供14歲以下兒童使用的指畫顏料的技術要求和測試方法。本部分適用于供14歲以下兒童使用的指畫顏料中的物質和材料,指畫顏料產品中除指畫顏料外的其他部件和材料不適用于本部分。
本標準規定了袋式除塵器的分類及命名規則,袋式除塵器用濾料與濾袋的命名、分類、技術要求、檢測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志、貯存和運輸,袋式除塵器的主要性能測試項目和測試方法。本標準適用于以纖維濾料制造過濾元件的袋式除塵器的設計、制造、使用,袋式除塵器用濾料及濾袋的設計、制造、使用,袋式除塵器的性能檢測。
本標準規定了涂裝(涂覆、涂布,下同)作業使用的涂料及有關化學品、涂裝工藝、涂裝設備器械、作業場所和涂裝施工的安全管理基本原則。 本標準適用于使用涂料及有關化學品(包括有機溶劑)在金屬或非金屬表面的涂裝作業,包括露天涂裝作業,建筑物、構筑物內外涂飾作業,塑料制品、紡織品、皮革制品、漆布等非金屬的涂覆、涂布、印染、上光等有機溶劑作業。也適用于涂料及有關化學品、涂裝工藝、涂裝設備器械、涂裝廠房(涂裝作業場所)的科研、設計、生產、制造、運輸、施工安裝、經營(包括經營活動的技術交流、商品展覽)與管理。 其他有機溶劑作業亦可參照執行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毛絨、布制玩具的技術要求和測試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以紡織品為主要面料、內含各種填充物的玩具。包括有服飾和無服飾的玩具。
本標準規定了羽絨羽毛檢驗的術語和定義、抽樣及試樣處理、檢驗和試驗報告。本標準適用于羽絨羽毛及其制品填充料的檢驗。
本標準規定了牦牛絨的分類分等方法、技術指標、試驗方法、檢驗及驗收規則、包裝、標志、儲存、運輸的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牦牛絨生產、交易、加工、質量監督和進出口檢驗中的質量鑒定。
GB/T 13835的本部分規定了用投影顯微鏡法測定兔毛纖維直徑的方法。本部分適用于兔毛纖維直徑的測定。
本標準規定了手工打結羊毛地毯(以下簡稱手工打結地毯)的產品分類、要求、測定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于以羊毛紗線為絨簇的手工打結地毯。以其他纖維材料為絨簇的手工打結地毯也可參照使用。
本標準規定了漢字鍵盤輸入用通用詞語。 本標準適用于漢字鍵盤輸入、方案優化和評測。中文信息處理的其他領域也可參照執行。
1.1 GB/T 17780的本部分針對紡織機械常見的危險及包含在GB/T 17780.2~17780.7中的有關零部件的危險規定了相應的安全要求。 1.2 本部分適用于紡織工業中有以下用途的機械和有關設備: ——纖維(短纖維和長絲)和其他原料制成紗線或非織造布(包括氈)的開、清、混、梳、精梳準備、紡紗和其他工序; ——紗線卷繞、并紗、捻線、變形工藝等以及機織和針織前的紗線準備工序; ——形成織物的機織、針織、花邊織造以及其他類似工藝; ———帶、繩、纜、索、麻線、網的編織等,搓繩機的卷取框除外; ——纖維、紗線、織物、編織帶、繩索等的預處理,漂白、染色、印花和整理及出廠整裝; ——成品的匹染; ——經編、緯編的整理,包括襪類,但不包括成品的縫合(即縫紉); ——機織、簇絨和其他生產地毯的工藝。 本部分適用于以上所列生產過程中的所有紡織機械和設備,包括能使單元機或聯合機自動操作的設備,如纖維氣流輸送設備,但不包括機器間的運輸裝置。 GB/T 17780不涉及壓力容器的具體要求。 1.3 本部分和其他部分提及的危險,僅限發生于機器的運輸、裝配、調整、使用、維護以及分解、拆卸和處理中。人工裝卸也是機器正常操作的一部分。 1.4 GB/T 17780不適用于以下機械和相關設備: ——長絲和人造纖維的生產,包括形成初次成品(如長絲筒子、短纖維包); ——亞麻和類似原料的梳理; ——紡粘法和熔噴法非織造布的生產; ——服裝、家用、產業用紡織品的縫制及非織造布的針刺和軋制; ——紡織成品的洗滌與干洗; ——紡織機械的維修(如梳針維護設備,印花機器組件的清洗); ——某些切割裝置,如木料切割裝置、激光切割、高壓水槍、超聲波裝置。 注:附錄E中的機械和設備用于紡織工業,但不包括在本部分范圍內。 1.5 本部分及GB/T17780的其他部分不適用于在潛在爆炸性環境中使用的機械。 1.6 本部分及其他部分不適用于GB/T 17780.1~17780.7發布前制造的機器。
本標準規定了出口貨物包裝情況的裝箱單報文,該報文也適用于重量單和尺碼單。 本標準適用于貿易中的電子數據交換。
本標準規定了山羊絨(包括山羊原絨、洗凈山羊絨和分梳山羊絨)的分類分等方法、技術指標、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檢驗證書、包裝、標志、儲存、運輸、復驗的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山羊絨生產、交易、加工、質量監督和進出口檢驗中的質量鑒定。
本標準規定了貿易中貿易伙伴之間進行商業數據信息交換中所用的售貨合同報文的結構和標記的定義。 本標準適用于貿易中一般出口貨物的銷售合同的電子數據交換,本標準以通用的貿易慣例為基礎,而不局限于某特定的業務和行業類型。
本標準規定了一般用途工業通風機及其零部件的詞匯及種類的定義。本標準適用于工業用途的包括建筑和礦井通風用的任何通風機。本標準不適用于吊扇、電風扇和非工業用途的風機。
本標準規定了壓力灌溉系統中水頭控制器的零部件要求以及安裝方法(簡稱為灌溉水頭控制器,其標準尺寸不大于200mm)。本標準僅適用于噴灌和微灌(小型噴灌、滴灌等)系統中水頭控制器的地上零部件。也可適用于一般性的灌溉水頭控制器。在一般性的灌溉水頭控制器上可安裝其他的灌溉控制和指令元件(例如電氣、電子、水力),但不能用于額外元件。本標準不適用于系統和/或元件中的灌溉水頭控制器有防凍要求的情況,例如干筒式水栓或其他形式的水栓。本標準沒有給出組成灌溉水頭控制器的單個元件的特殊設計及操作要求的說明,在其各自相關標準給出詳細說明。對于包含噴射農藥部件系統的灌溉水頭控制器,應設有防回流的元件及噴射檢測閥和其他安全設備(根據當地標準和條款要求),但本標準中沒有包含此類設備要求。
本標準規定了進出口兒童可攜持游泳浮力輔助器材的術語和定義、分類、安全要求、試驗方法、警告與標志。本標準適用于手持或身體穿戴的自具浮力或可充氣的C類游泳輔助器材。本標準不適用于拖拉浮標、浮力輔助設備、救生衣及水上玩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