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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工合成材料(土工織物、土工布及其有關產品)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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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規定了金屬管液壓試驗方法的試驗原理、術語和定義、試驗設備和儀器、試樣、試驗要求、試驗結果評定及試驗報告。rn本標準適用于鋼、鑄鐵及有色金屬管在室溫下的液壓試驗,用于檢驗金屬管的質量。
GB/T 311的本部分將為正確執行GB 311.1—2012《絕緣配合第1部分:定義、原則和規則》提供指導,以便經濟合理地確定三相交流電力系統中輸變電設備或成套裝置的額定耐受電壓、選取相應于設備高電壓U<下標m>的標準絕緣水平。本部分與GB 311.1—2012相對應,適用于高壓交流輸變電設備的相對地絕緣、相間絕緣和縱絕緣,并按設備高電壓分為兩個范圍,即范圍I和范圍II。與設備高電壓的關聯性僅是為了絕緣配合的目的,本部分不包括對人員安全的要求。本部分適用于標稱電壓為1 kV以上的三相交流系統,給出或推薦的數值一般也僅適用于這些系統。但是,提供的基本原則對兩相和單相電力系統也是適用的。在導則中強調結合具體工程研究絕緣配合,以合理確定絕緣水平的必要性,這對范圍II的設備更有意義。本部分不考慮例行試驗,有關例行試驗由相關設備委員會規定。本部分的內容嚴格遵循GB 311.1—2012給出的絕緣配合的程序(GB 311.1—2012中圖1)。本部分第2章至第5章與GB 311.1—2012圖1中相應的框格對應,給出了如何掌握絕緣配合程序原則的詳細信息,求取要求耐受電壓。本部分強調,在絕緣配合程序的初階段,必須充分考慮到運行中作用電壓的所有起因、分類以及類型,與設備高電壓的范圍(范圍I、范圍II)無關。只有在程序的后階段,在選取標準(額定)耐受電壓時,采用了用標準耐受電壓涵蓋特殊運行作用電壓的原則,給出了GB 311.1—2012中標準絕緣水平與設備高電壓之間的對應關系。附錄中給出了支撐標準正文闡述的原則
本標準規定了全損耗系統用油L-AN的技術條件。 本標準所屬產品主要適用于對潤滑油無特殊要求的全損耗潤滑系統,不適用于循環潤滑系統。
本標準建立了石油產品、潤滑劑及相關產品的通用分類體系。本標準定義了石油產品、潤滑劑及相關產品的類別及名稱。該分類體系的準則適用于各類產品,所涉及的各類產品的分類將在有關標準中規定。
本標準規定了碳素結構鋼的牌號、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志和質量證明書。rn 本標準適用于一般以交貨狀態使用,通常用于焊接、鉚接、栓接工程結構用熱軋鋼板、鋼帶、型鋼和鋼棒。rn 本標準規定了化學成分也適用于鋼錠、連鑄坯、鋼坯及其制品。
警告:本部分的應用可能會涉及到一些危險的材料、操作或設備。本部分沒有針對可能存在的有關應用的全部安全問題做出說明。本部分的使用者有責任在使用前建立適用于本部分的安全健康條款并確定本部分的使用規范。rnGB/T 1033的本部分規定了內部不含孔隙的任何形狀的固體非泡沫塑料的密度或比容的測量方法。
1.1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平板或曲面形狀的固體塑料在厚度方向吸水性的方法。本標準也規定了當試樣進入水中或在一定濕度的條件下,測量規定塑料試驗樣尺寸的吸水量。對單相材料假設通過試樣厚度方向上具有恒定吸水性的費克擴散行為,那么可以測定通過厚度方向的水分擴散系數。該模型對均質材料和增強聚合物基料在玻璃化溫度以下的試驗是有效的。然而一些兩相基料,如固化的環氧樹脂可能要求多相吸收模型,不包含在本標準范圍內。rn1.2 材料的吸水性和(或)擴散系數適于比較塑料暴露于相同條件下的平衡吸水量。若在非濕度平衡條件下比較材料的性能,就不局限于單相費克擴散行為。rn1.3 另一種情況是在一定時間內將規定尺寸的塑料試樣浸泡于水中或規定的濕度下,該方法可用于相材料不同批次的比較,或給定材料質量控制。所有試樣盡可能相同,有相同的物理性質即表面光潔度。內應力等。然而在這些條件下試樣達不到平衡吸水性,所以該試驗不能用于比較不同種類塑料的吸水性。為了保證結果的可靠性,建議試驗同時進行。rn1.4 本標準得到的結果適用于大多數塑料,但不適用于具有吸水性和毛細管效應的泡沫塑料、顆粒或粉末。塑料暴露于潮濕條件一定時間,可用于塑料間的相互比較。測定擴散系數的試驗不適用于所有塑料。方法2不適用于浸入沸水中后不能保持形狀的塑料(見6.4)。
本標準規定了在標準條件下測定塑料壓縮性能的方法。規定了標準試樣 , 但其長度可以調整 , 以防止其壓縮翹曲而影響試驗結果 , 以及試驗速度的范圍。rn本標準用于研究試樣的壓縮行為并用來測定在標準條件下壓縮應力 -應變與壓縮強度、壓縮模量及其他特性的關系。rn本標準適用于下述材料 :rn——硬質和半硬質熱塑性模塑和擠塑材料 , 包括用短纖維、小條、小片或顆粒填充的增強復合材料rn以及未填充的復合材料或半硬質的熱塑性片材 ;rn——硬質或半硬質的熱固性模塑材料 , 包括填充或增強的復合材料 , 硬質或半硬質的熱固性片材 ;rn——熱致液晶聚合物。rn按照 IS0 10350-1:1998 與 GB/T19467.2-2004, 本標準適用于加工前纖維長度≤7.5mm 的纖維增強復合材料。rn本標準一般不適用于紡織纖維增強的復合塑料和層壓材料、硬質泡沫材料和含有泡沫材料或泡沫橡膠的夾層結構的材料.rn本標準采用的試樣可以是選定尺寸的模塑試樣 , 也可以是用標準多用途試樣中部機加工而成的試樣 (GB/T11997-2008) 或由如模塑、擠塑或鑄塑成板材的成品或半成品上機加工而成。rn本標準規定了優選的試樣尺寸。用不同的試樣或用不同條件下制備的試樣所進行的試驗 , 其結果是不可比較的。其他因素 , 如試驗速度和狀態調節情況 , 也能影響試驗結果。因此。當需要對試驗數據進行比較時 , 應嚴格地控制這些因素并把它們記錄下來。
GB/T 1043的本部分規定了塑料在規定條件下測定簡支梁沖擊強度的方法。規定了幾種不同類型的試樣與試驗。根據材料類型、試樣類型和缺口類型規定了不同的試驗參數。rn本部分用于研究規定類型的試樣在規定沖擊條件下的行為和評估試樣在試驗條件下的脆性和韌性,也可用于同類材料可比數據的測定。rn本部分適用于下列范圍的材料:rn—硬質熱塑性模塑和擠塑材料,包括經填充和增強的材料,硬質熱塑性板材; rn—硬質熱固性模塑材料,包括經填充和增強的材料,硬質熱固性板材,包括層壓材料;rn—纖維單向或多向增強熱固性和熱塑性復合材料,如氈、織物、紡織粗紗、短切原絲、復合增強材料、無捻粗紗和磨碎纖維、預浸漬材料制成的片材(預浸料坯),包括經填充和增強的材料;rn—熱致液晶聚合物。rn本部分不適用于硬質泡沫材料和含有泡沫材料的夾層結構材料。rn本部分適用于規定尺寸的模塑試樣和自標準多用途試樣(見GB/T 11997)的中部經機加工制成的試樣,或由成品、半成品,如模塑制品、層壓板、擠出或澆鑄板材經機加工的試樣。rn本部分規定了試樣的優選尺寸。用不同尺寸和缺口的試樣以及不同條件下制備的試樣進行試驗時,其結果是不可比的。rn本部分不應作為設計的依據。但在不同溫度下的試驗、改變缺口半徑和/或厚度以及在不同條件下制備試樣,可以獲得材料的典型性能資料。
GB/T 1404本部分規定了塑料-粉狀酚醛模塑料(PF-PMCs)命名的字符組系統。rnPF-PMC的各種型號是按照填料/增強材料種類和含量、成型加工方法、某些特殊性能以及為命名所規定特殊性能(特征性能)的信息所構成的分類體系來區分的。rn本部分適用于所有通常為粉狀、粒狀或磨細材料的PF-PMCs。rn具有相同命名的材料不一定具有同樣的性能,本部分不提供為材料具體用途或加工方法所需的工程數據、性能數據或加工條件數據。如果需要這些附加的性能,它們將按GB/T 1404.2所規定的適用的試驗方法進行測定。rn當需要明示符合GB 1404.3-2008所列的通用數據要求時,也需使用本字符組系統。
GB/T 1404的本部分規定了粉狀酚醛模塑料(PF-PMCs)試樣制備方法和性能測定的試驗方法。并給出了試驗材料的處理要求及試驗材料在模塑前和試樣在測試前的狀態調節要求。rn本部分給出了試樣制備以及使用這些試樣進行性能測試的步驟和條件。并列出了表征PMCs所適用的和必須的性能和試驗方法。rn這些性能選自GB/T 19467.1-2004中的通用試驗方法。其他廣泛使用或對PMCs特別重要的試驗方法包含在本部分中,特征性能符合GB/T 1404.1-2008中4.4.3和4.4.4的規定。rn為了獲得可重現的和可比的試驗結果,必須采用標準規定的試樣制備和狀態調節方法,試樣尺寸及試驗步驟。采用不同的試樣尺寸或不同的制備步驟所獲得的數據未必一致。
本標準規定了對由壓塑或注塑試樣測定的粉狀酚醛模塑料(PF-PWCs)的物理和化學性能的要求。rn本部分適用于不同組分和性能、有一般技術和經濟價值的粉狀模塑料。
本標準規定了使用合適的細度板[刻度為微米(μm)]測定色漆、清漆、印刷油墨的研磨細度的方法。rn本標準適用于所有類型的液體色漆和清漆及有關產品細度的測定,但不適用于含片狀顏料(如玻璃鱗片、云母氧化鐵和片狀鋅粉等)的產品細度的測定。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色漆、清漆、色漆與清漆用漆基、聚合物分散體和縮聚樹脂如酚醛樹脂(可熔酚醛、線型酚醛樹脂溶液等)的不揮發物含量的方法。 本標準也適用于含有顏料、填料和其他助劑(如增稠助劑和成膜助劑)的分散體。本標準也能用于未增塑的聚合物分散體和膠乳,其不揮發剩余物(主要為聚合材料和少量助劑如乳化劑、保護膠體、穩定劑、作為成膜助劑加入的溶劑,特別是用于膠乳濃縮液中的防腐劑)在試驗條件下應化學穩定。對可增塑的樣品,不揮發剩余物通常包括增塑劑。 注1:樣品的不揮發物含量不是一個絕對量,取決于測定時采用的加熱溫度和時間。所以采用本方法時,由于溶劑 的滯留、熱分解和低分子量組分的揮發,使所得到的不揮發剩余物含量僅僅是相對值而非真值,因此本方法主要用于同類產品不同批次的測試。 注2:本方法適用于合成膠乳,只要其加熱時間合適(IS0 124規定加熱時2 g試樣在相繼兩段加熱時間內的質量損 失應少于0.5mg)。 注3:測定不揮發物的方法通常還包括采用紅外線或微波輻射的干燥方式。由于這些方法不通用,對這些方法是不能進行標準化的規定。一些聚合物組分在此處理條件下會分解而得到錯誤的結果。 IS0 3233:1998色漆和清漆通過測量干涂層密度來測定不揮發物的體積分數,它規定了測定色漆、清漆及有關產品不揮發物的體積分數的方法。
本標準規定了還原藍RSN(C.I.還原藍4)產品的要求、采樣、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志、標簽、包裝、運輸和貯存。rn本標準適用于還原藍RSN的產品質量控制。rn分子式:C<下標28>H<下標14>N<下標2>O<下標4>rn相對分子質量:442.42(按2013年相對原子質量)rnCAS RN: 81-77-6
GB/T 1981的本部分規定了環保型水性浸漬漆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包裝、標志、貯存和運輸。本部分適用于環保型水溶浸漬漆和水乳浸漬漆。
GB/T 2406的本部分為進行OI試驗的指導性文件,它給出了關于ISO 4589-2和ISO 4589-3試驗過程中的指導性信息。rnISO 4589-2中描述了在規定試驗條件下,通入23℃±2℃氧、氮的混合氣體,材料恰好維持燃燒所需的小氧濃度的試驗方法。其結果定義為OI值。為了便于質量控制,也給出了材料OI值是否高于某些規定值的測定方法及厚度在20μm~100μm間薄膜的試驗方法。rnISO 4589-3中描述了在25℃~150℃特定溫度區間(可至400℃)進行上述測定的方法。其結果定義為試驗溫度下的OI值。ISO 4589-3中還給出了小垂直試樣OI值是20.9時溫度測定的方法。該溫度定義為燃燒溫度。ISO 4589-3中不適用于23℃時OI值低于20.9的材料。
GB/T 2423的本部分適用于可能受到下述試驗情況的所有電氣和電子元器件。
本標準規定了利用數理統計原理確認樣本大小,并用隨機的方法抽取塑料材料試驗用樣品的方法。本標準旨在指導抽樣檢驗時如何從一批塑料材料產品中抽取部分產品組成有代表性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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