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 食用糖檢測
發布日期: 2025-04-14 09:24:33 - 更新時間:2025年04月14日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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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食品食用糖檢測項目及技術要求
一、安全衛生指標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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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屬殘留
- 檢測項目:鉛(Pb)、砷(As)、汞(Hg)、鎘(Cd)、鉻(Cr)
- 限量標準(以NY/T 422-2016《綠色食品 食用糖》為例):
- 鉛(Pb)≤0.5 mg/kg
- 砷(As)≤0.3 mg/kg
- 汞(Hg)≤0.01 mg/kg
- 檢測方法:原子吸收光譜法(AAS)、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法(ICP-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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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殘留
- 檢測:有機磷類(如敵敵畏、樂果)、有機氯類(如六六六、滴滴涕)、擬除蟲菊酯類農藥。
- 綠色食品要求:禁止使用化學合成農藥,殘留量需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標準 食品中農藥大殘留限量》中“不得檢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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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污染
- 檢測項目:菌落總數、大腸菌群、霉菌、酵母菌、致病菌(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
- 限量標準:
- 菌落總數≤1000 CFU/g
- 霉菌≤50 CFU/g
- 致病菌不得檢出。
二、理化品質指標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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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分含量與純度
- 蔗糖分:白砂糖≥99.5%,赤砂糖≥89.0%(NY/T 422-2016)。
- 還原糖分:白砂糖≤0.10%,赤砂糖≤6.0%。
- 檢測方法:液相色譜法(HPLC)或旋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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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分及干燥失重
- 白砂糖:水分≤0.06%(優級品)。
- 赤砂糖:干燥失重≤3.5%。
- 檢測方法:105℃恒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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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值與濁度
- 白砂糖色值:≤150 IU(糖色值單位)。
- 檢測意義:反映加工工藝的潔凈度及脫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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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溶物與雜質
- 水不溶物:白砂糖≤30 mg/kg,赤砂糖≤200 mg/kg。
- 電導灰分:白砂糖≤0.05%(優級品)。
三、綠色食品特有檢測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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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劑與加工助劑
- 禁用物質:合成色素(如焦糖色)、防腐劑(如苯甲酸)、漂白劑(如過量二氧化硫)。
- 允許添加物:食品級二氧化碳(用于碳酸法工藝),殘留二氧化硫≤30 mg/kg(GB 2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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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基因成分
- 檢測要求:原料甘蔗或甜菜不得含轉基因成分,需通過PCR技術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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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過程污染物
- 亞硝酸鹽:加工過程中可能產生的污染物,限量≤2 mg/kg。
- 多環芳烴(PAHs):原料炭吸附工藝中需監控,如苯并[a]芘≤5 μg/kg。
四、環境與生產過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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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來源
- 甘蔗/甜菜需產自綠色食品原料標準化生產基地,土壤及灌溉水符合NY/T 391-2021《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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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工藝
- 禁止使用硫磺熏蒸工藝,提倡碳酸法或離子交換法脫色。
- 廢水排放需達到GB 25461-2010《制糖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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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與儲運
- 包裝材料需可降解或可回收,鄰苯二甲酸酯類增塑劑不得檢出。
- 儲運過程中需避免與有毒有害物質接觸。
五、檢測依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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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食品專項標準:
- NY/T 422-2016《綠色食品 食用糖》
- NY/T 391-2021《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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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標準:
- GB 13104-2014《食品安全標準 食糖》
- GB 2762-2017《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 GB 2763-2021《食品中農藥大殘留限量》
六、結論
綠色食品食用糖的檢測體系以“安全、優質、環保”為核心,通過嚴格的農殘、重金屬、微生物及生產過程控制,確保產品符合天然、無污染的消費需求。生產企業需從原料種植到終端包裝全程貫徹綠色標準,并通過第三方機構(如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認證,方可在產品上標注“綠色食品”標志。
(注:具體檢測限值和項目需以新版標準為準,建議定期核查市場監管總局及農業農村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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